本人在东莞松山湖工作,集体户口,南城有一套房但全家人都没有在南城落户。现父母想随迁至东莞,考虑到我们全家基本都在松山湖长期生活,所以想落户在松山湖的工作单位,单位表示愿意接收。但问询相关部门,南城户口部门说有房还是可以落户集体户,松山湖户口部门则答复必须落户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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