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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热点问题

本人在东莞松山湖工作,集体户口,南城有一套房但全家人都没有在南城落户。现父母想随迁至东莞,考虑到我们全家基本都在松山湖长期生活,所以想落户在松山湖的工作单位,单位表示愿意接收。但问询相关部门,南城户口部门说有房还是可以落户集体户,松山湖户口部门则答复必须落户在住房。

群众咨询关于父母户口随迁问题,现回复如下:经了解,该名群众户口在松山湖集体户,名下有房产在东莞南城。按照我市现有的入户政策,外市户籍的父母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家庭户,如果被投靠子女及其配偶、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均无房产可以投靠入集体户。因该名群众名下已有房产,不符合可投靠入集体户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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