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整顿主要做什么
户口整顿重点整顿的内容有如下几项: (一)户籍人口中因死亡、服现役、出国(境)定居、迁出等未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注销户口的应销未销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 (二)公民有2个或以上户口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其真实合法户口,注销重复(虚假)户口。 (三)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 (四)已关停、倒闭或搬迁单位、企业集体户内人员或已离职滞留人员,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要将户口迁出,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统一迁至园区、镇街新型社区或镇街、园区指定户头;对于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集体人员,应尽快主动申请将户口从集体户迁至家庭户。 (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或通过居住地住宅小区(商住楼)物管、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村(社区)等责任主体进行“莞e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19
东莞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ICP证号:粤ICP备09140100号-4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标识:4419000026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316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邮政编号:523000 电话:(0769)22222107
市公安局微博
市公安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