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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热点问题

本人现在东莞塘厦清湖头某五金有限公司上班我想办理暂住证请问需要哪些证件!不知是否需要提前登记

您好!现回复如下: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提交以下资料:1、如实填写并签名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需要提供代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窗口办理:流动人口在到达本市三日内,持以上申请材料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务区办理,公安机关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发放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按属地管辖原则《流动人口居住回执单》是由信息登记的镇街打印,回执上没有显示领证时间)。

发布时间: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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