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备案证》需提交什么资料?
省外技防从业单位向省公安厅申请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原件,验证后退回: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申请表》一式两份;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驻广东省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放的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者是省级以上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复印件,以及发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4、驻广东省分支机构的房产证明复印件,如果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及所在地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5、企业人员数量和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6、企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中,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还需要提供职称证书,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类别仅限于与技防技术相关的专业类别);7、技防系统业绩报告(施工业绩应包含合同、决算清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其中,按照本《细则》规定省内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竣工验收的项目仅需提供合同、检测报告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表》复印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项目需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决算清单、检测报告和《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设计业绩应包含合同、发票复印件;维护业绩应包含合同、维护清单、发票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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