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江公安分局民警在受理群众报案后,强化警情研判,循线追踪,精准出击,成功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1人。
2017年5月6日8时30分许,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接到事主赵先生报案,称5月5日23时30分许,其将一辆黑色小轿车停放在黄江镇江海城某大排档附近,至次日8时许取车时发现车辆车窗被砸,其放在副驾驶位前抽屉里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现金2100余元等一批财物被盗。接报后,黄江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发现该辆小轿车的右窗玻璃有被撬痕迹,车内方向盘处留下一张写有联系方式的字条。随后,侦查民警调取了附近路段的视频监控进行梳理研判分析,发现5月6日凌晨3时20分许,一名年约30岁的黑衣男子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车窗后爬进车内盗窃财物。
当日10时许,事主赵先生按照警方指示,拨打字条上的联系电话,与嫌疑男子约好了双方碰头以钱换证的地点。黄江派出所迅速制定了抓捕行动方案,并安排便衣警力进行蹲点伏击伺机抓捕。事主赵先生按照约定把现金放在了指定位置后假装离开,嫌疑男子随即过来取走现金并把赵先生的证件放下。见抓捕时机渐趋成熟,伏击民警迅速出击,联同事主合力形成四面夹击之势,对该嫌疑男子进行合围追捕。最终,民警将该名嫌疑男子成功逼停并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范某秋(男,29岁,云南省绿春县人)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该员自2015年起,连续两次因涉嫌盗窃被黄江警方行政拘留。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以案说防】根据警方对卷宗材料的整理,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范某秋之所以会选定事主赵先生的车辆为作案目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赵先生的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将现金放在车辆手刹处,财物的外露引起了不法分子的注意。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尽量把车辆停放在装有视频监控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切勿将证件、现金等贵重财物放在车内,从源头上防控把关,以免遭受损失。(黄江公安分局 管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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