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寮步公安分局寮步派出所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处一宗堵塞消防通道案,治安处罚1人。
5月24日10时许,寮步派出所民警在西溪黄菊园新村汇星路某百货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百货店的安全出口被人为封闭,对消防安全造成较大隐患,遂将店主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查,嫌疑男子刘某华(29岁)对其封闭安全出口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刘某华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严禁封闭或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规定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寮步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