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储存、贩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有一些违法人员为了蝇头小利,冒着生命危险,走街串巷贩卖汽油,给社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寮步公安分局泉塘派出所查处一名私自贩卖汽油的嫌疑男子黄某伟。
7月28日20时许,泉塘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寮步镇泉塘村某五金厂门前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将车上的汽油贩卖给路人,遂上前盘查,现场发现车内装有加油设备1套、储油箱1个(内约有670升汽油),于是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查,嫌疑男子黄某伟(22岁)对非法贩卖汽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认自7月初开始,从虎门镇一黑油窝点购进散装汽油、每次购买1000升,共进货7次,然后通过自建的微信群 “寮步加油群”,在微信上与买家确定好价格、交易时间、地点后,以4.9-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至今获利约3000元。目前 ,黄某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到正规加油站购买汽油,不要贪图便宜,以免因小失大。(寮步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