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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拘留判刑不悔改 再盗手机又被抓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8-07-30

  近日,虎门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继续深化“大案小案一齐破”的工作思路,通过缜密排查、精确伏击,成功侦破一宗盗窃案,抓获1名盗窃嫌疑人,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7月16日15时许,虎门公安分局110接警中心接事主朱某(女,31岁)报案,称其在虎门镇博涌社区连升北路A+商业广场内某服装公司被盗窃了1台手机。

  案发后,合成作战中心侦查员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展开侦查工作,结合事主反映的案发时间,及时翻查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倒查,发现一名嫌疑人于当日12时许,窜至A+商业广场大楼内寻找作案目标,后徘徊至12楼某服饰公司时发现办公室内无人且门没有上锁,便推门进入将事主放在办公桌上的一部手机盗走后逃离现场。

  侦查员立即根据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开展轨迹追踪,但由于A+商业广场内附近车辆多、人流量大,而且监控范围没有完全覆盖,这给案件的侦破造成了不小的困难。但侦查员没有气馁,他们冒着高温炎热的天气迎难而上,针对性地进行大量实地走访摸排。经过夜以继日坚持不懈的排查追踪,终于成功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7月21日11时许,便衣伏击抓捕组人员根据线索,迅速前往虎门镇口社区某网吧进行布控,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辉(男,31岁)成功抓获,并带至博涌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辉对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其已于作案当日下午以700元人民币将所盗手机出。

  经核查,嫌疑人陈某辉原来是一名盗窃前科人员,曾于2014年9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五日、2017年9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目前,嫌疑人陈某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民警提醒:市民在公众场所要随时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警告那些企图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拚弃侥幸心理,打消违法犯罪企图,立即悬崖勒马,回头是岸,避免受到法律惩处。(虎门公安分局 管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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