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警务资讯 > 便民提示

虎门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两宗盗窃案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9-05-14

摆摊带巨款 转眼被贼偷

虎门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两宗盗窃案

  近日,虎门公安分局联合情报作战中心通过精心经营、精确布控、精准打击,成功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初步侦破二宗盗窃案,有力打击了犯罪活动。

  4月3日17时许,虎门公安分局110接警中心接事主陈某祥(男,36岁)报案,称其在虎门镇大宁社区南江路一凉菜档口摆摊时,被盗2万元现金人民币。

  案发后,联合情报作战中心侦查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案件侦办工作。通过倒查视频监控录像,侦查员发现1名嫌疑人于当日16时许窜至案发现场寻找目标,后看见事主将一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档口门前,遂趁事主搬货摆摊时,将事主挂在电动三轮车上的一个装有约2万元人民币的黄色塑料袋盗走,得手后便迅速跑离现场。

  为及时掌握嫌疑人逃窜轨迹,侦查员一面根据嫌疑人的出没路线,继续调取沿线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循线追踪,一面针对嫌疑人作案手法,扩大时间范围展开案件串并、研判梳理,发现嫌疑人在上个月28日,还曾窜至虎门镇连升路与凤凰路十字路口,以同样的手法盗走一名正忙于摆卖服装的事主放在汽车内一个装有数百元人民币的单肩包。侦查员经过20天精心摸排、落地追踪,于4月22日10时许在虎门镇博头路某旅店403房将嫌疑人邱某颂(男,50岁)成功抓获,后带至北栅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嫌疑人邱某颂对上述2起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邱某颂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管好财物防被盗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安全防盗意识,在公众场所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给嫌疑人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万一发生被盗情况要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以便警方及时破案。(虎门公安分局 管萱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介绍 |  网站地图 |  网站致谢 |  版权声明

东莞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ICP证号:粤ICP备09140100号-4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标识:4419000026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316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邮政编号:523000 电话:(0769)22222107

市公安局微博

市公安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