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机动车车主:
近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现部分非法中介向机动车车主有偿提供虚假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并教唆车主捏造虚假承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业务,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为有效打击非法中介,提高车主对机动车灭失注销政策的认识,现将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的条件
机动车灭失的原因: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二、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如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或号牌遗失的,可以不提供,但需要如实申告)
三、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通过微信公众号“东莞交警”预约“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2、机动车所有人按照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
3、在业务窗口填写《承诺书》,机动车所有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机动车因灭失办理注销登记业务的,必须由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
2、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业务不需要提供灭失证明;
3、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书面承诺的事实必须是真实存在,不能捏造虚假内容,如提供虚假书面承诺,公安机关将按规定追究机动车所有人相应法律责任。
五、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特此告知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