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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错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温馨提示

来源: 东莞市公安局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05-28

  

  首批有效期为二十年的证件陆续期满,按照往年惯例,暑假期间将是全年办证的高峰期。如果市民留意到身份证将在6个月内到期的,请提前安排、错峰办理换领业务。

  我市已实施身份证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不受户籍限制。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窗口办、自助机办或网上办理。

  一、窗口办

  东莞户籍居民或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东莞户籍居民可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申办各类居民身份证业务。

  二、自助机办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及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可先到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取得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直接到市民服务中以及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理区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拍摄机、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

  (注:因暂未全域开通,户籍为上海市、湖南省以及江西省部分区域的市民暂不能选择自助机办;挂失居民身份证业务需本人到窗口办理)

  三、网上办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曾在省内办理身份证且留存有效指纹信息的,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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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一、建议市民先尝试网上办、自助机办,不能网上办、自助机办的,市民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前往市民服务中心或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办理(中堂镇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设在中堂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二、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应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监护人应携同申请人一同前往,采集指纹及同框现场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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