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同学们是不是已经在认真备考,为自己一学期的努力交出最“满意的答卷”呢。据此前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中小学校历义务教育学校寒假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普通高中学校寒假起始时间为2026年2月7日。
东莞公安还是要提醒各位同学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要谨记把安全带在身边,尤其与小伙伴们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游玩,这几点安全骑行理念要记好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俞某(1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路段时,逆行与外卖员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俞某电动车轻微受损。
道路复杂多变,充满未知之数,未达驾驶年龄的学生骑行上路,会因为“心智不成熟”“想要追求刺激”等主观意识主导,加上学生身体协调性和应急反应能力尚未成熟,缺乏预判能力,在妨害他人行车安全的同时还影响自身安危,易引发交通事故。

▲13岁的小丽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来到路口,不仅无视红灯闯灯进入路口,而且速度还越来越快,结果一头撞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小丽当场仰面摔落在地,万幸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她未被撞到头部,仅受轻微擦伤。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14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两名同伴(均为14岁)行至路口时闯红灯通过,与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车型小,稳定性差,部分学生体型较小,没办法支撑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一车多载,搭载两人或更多乘客,会大大降低驾驶人操控、平衡能力,制动距离变长。如果叠加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3名中学生同骑一辆电动车闯红灯,与越野车发生碰撞,最终连车带人“飞”了出去,3人受伤。

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具有非常强的防护作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头部受伤的风险相对较高,安全头盔能够吸收大部分的冲击力,有效避免或减轻头部受到的损伤。


▲一名高中生骑电动自行车时戴了头盔却未系好卡扣,横过道路与汽车发生碰撞,撞击瞬间,头盔脱落并高高飞起,事故导致其头部受伤。
许多学生潜意识认为短途距离的路程,都会有“戴不戴头盔都无所谓”“扣卡扣嫌麻烦,随便套一下就可以了”“很多人都不戴,我戴很不帅”等等的想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头部因为没有头盔的保护,会第一时间遭受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死亡,所以,正确佩戴国家认证的3C安头盔,在关键时刻可以保命。

▲一名少年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伴(均未佩戴头盔)撞上路边监控立柱,两人均受伤。

不少同学为了追求“速度与激情”的快感,会不约而同地对原装车更换大功率电机、超标电池,解除限速装置等,扰乱社会道路安宁秩序的同时,还会因改变安全技术参数而导致制动系统失灵、车身结构不稳等风险呈指数级上升。

▲学生深夜结伴骑车变身“鬼火少年”,在马路上玩“翘头”,其中一名学生在飙车炫技期间摔破了头。
改装车辆不是“个性”是“任性”,在驾驶技术欠缺的情况下,同学们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不足,极易陷入危险陷阱。同时,家长们也要肩负起监管责任,看管好家里的车钥匙,不要让孩子的生命断送在“冲动”之下。

同学们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在骑行途中,容易忽视身边体型较高大的车辆,以为驾驶人一定会注意到自己进行避让,却不知极易陷入车辆盲区,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卷入车底。

同学们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切记绝不与大货车长时间并排行驶,避免进入货车两侧及车尾盲区,如需超车,应选择视野开阔的路段,快速、果断完成,路口处尤其警惕,勿与转弯货车抢行。

除了以上要点,同学们在骑行前切莫一时兴起、盲目向前,记得早一点出发,靠右侧通行,缓一点速度,在享受愉快假期的同时,也记得做一位细心负责,让父母安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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