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申报
(一)房屋管理人代为申报
1.进入“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后,点击“登录”按钮。

2.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

3.再点击“登录”后,可选择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两种方式登录。

4.登录成功后,进入“莞e申报”的工作台,点击“房屋申报”。

5.进入房屋管理列表后,点击“新增”按钮。

6.输入房屋标准地址进行搜索,点击选择要申请管理的房屋,点击“申报”按钮,填写房屋信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将相关申报事项提交至社区民警账号进行审核。(如已获得授权以上步骤可跳过)


7.房屋管理人打开“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点击“房屋申报”。

8.在房屋列表点击相应房屋地址。

9.进入房屋的详情页面,点击对应的房间号。

10.点击“新增”按钮。

11.输入居住人员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二)个人申报
1.申报人打开“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点击“登录”按钮。

2.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

3.再点击“登录”后,可选择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两种方式登录。

4.登录成功后,进入“莞e申报”的工作台,点击“个人申报”。

5.点击“在莞居住(暂住)地址”的“新增”按钮。

6.可选择居住地址或扫描居住房屋的门牌二维码。

7.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将相关申报事项提交至房屋管理人或社区民警账号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即完成个人居住申报。

二、从业申报
(一)单位管理人代为申报
1.进入“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后,点击“登录”按钮。

2.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

3.再点击“登录”后,可选择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两种方式登录。

4.登录成功后,进入“莞e申报”的工作台,点击“单位申报”。

5.进入单位管理列表后,点击“新增”按钮。

6.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搜索,点击选择要申请管理的单位,点击“申请”按钮后,系统会将相关申报事项提交至社区民警账号进行审核。(如已获得授权以上步骤可跳过;如无法搜索到单位名称,需联系辖区警务室创建单位,各警务室联系电话可在“东莞市标准地址查询系统”(网址:http://59.37.20.98/gabzdz/view/jsp/view/address2.jsp)主页点击“公安分局、派出所联系方式”进行查询)

7.单位管理人打开“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点击“单位申报”。

8.在单位列表点击相应单位。

9.进入单位的从业人员页面,点击“新增”按钮。

10.输入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二)个人申报
1.申报人打开“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后,点击“登录”按钮。

2.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

3.再点击“登录”后,可选择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两种方式登录。

4.登录成功后,进入“莞e申报”的工作台,点击“个人申报”。

5.点击“从业单位”的“新增”按钮。

6.可选择从业单位名称、从业单位详细地址。

7.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将相关申报事项提交至单位管理人或社区民警账号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即完成个人从业申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3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