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东莞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公安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东莞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东莞市公安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东莞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系列务实有力的便民服务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疏堵,有效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东莞市公安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97项,均已纳入《东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年行政许可申请848520宗,其中受理844282宗、不予受理4238宗;办结840787宗,其中审批同意量833605宗、审批不同意量1237宗,转报办结3宗。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0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东莞市公安局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典当行加强监管。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东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开展许可事项审批,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编制和应用,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同时,东莞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积极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需求,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无理提供、无需提供、无法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东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法定办结期限,并对外公布承诺办结期限,承诺办结期限均不超过法定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均不超过承诺办结期限。
3.2020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粤府令〔2017〕第238号)等有关规定,东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其竣工验收”中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部分涉及中介服务,需要保留。在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类型、设立依据及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要求等要素的基础上,已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要求进驻的中介服务机构严把资质核实关,并做好日常管理。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东莞市公安局97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44项,其中,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数为15项,占比15.5%,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数为38项,占比39.2%。26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公安专区综合窗口,占比26.8%。
5.事项办结情况。2020年以来事项申请共848520宗,办结量为840787宗、办结率99.1%,其中,超期办结0宗。不予受理4238宗,主要原因为申请人申请材料不规范、经调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办理条件、申请人具有法律规定不予批准的情形、经调查发现申请人身份存疑等。
6.公开公示情况。东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开公示要求,将97项行政许可在东莞警察网、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分厅公开相关办事指南,将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确保网上政务平台的办事指南与最新办事指南保持一致。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一是根据《东莞市公安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查处违法企业,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二是依托不同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监管;三是实施相关监管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职责分工。
8.开展监管情况。2020年,东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共组织1668人次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范围涉及正在经营的旅馆业、典当、印章刻制、保安服务、金融机构、爆破工地、枪支使用、大型活动等单位、场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对2832本证件或签证作注销作废处理,其中包括15本因查处虚假户籍宣布作废,成功阻止了918名涉嫌跨境犯罪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共倒查分析了10批次共1041人的办证及出入境情况;交警部门对于现有131家新车注册登记服务站办理的“异地通办”业务,严格核对实物档案的车主身份材料,抽查率达到80%以上;禁毒部门抽取66名警力和165家企业,开展一次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网警支队组织26人次对13家新网吧开展执法检查;科信部门共组织582人次对全市技防从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交警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建立数据魔方,筑牢异常数据壁垒,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把风险阻拦在最前方,通过预约系统的预录入信息功能,筛查本省异地身份证信息的数据,通过预约数据与实际业务量的碰撞,防止外省异地的身份证明滥用政策。禁毒部门落实网上事后监管,依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可以对各企业用户进行实时监管。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治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工作制度建设,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服务群众(企业)能力水平和服务效能。积极配合市政数局以市民服务中心为试点,落实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Ukey“一窗通取”服务,实现最快5小时完成企业开办和统一领取办理结果,减少开办企业跑动次数,让企业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少的环节、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其中,公章流转环节,刻章店在1小时内完成“一窗通取”订单的公章刻制备案,通过邮政寄递,统一寄送至申请人指定办事中心,实现连同开办企业其他物件“一窗通取”。出入境部门升级改造一体化服务大厅,优化智慧预约、智慧引导、智慧受理等功能,持续完善“智慧受理大厅”,实现服务水平再提档升级。禁毒部门建设东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行企业等级信用管理。依托企业等级管理服务平台,对企业依法经营、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评定较高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互动机制,积极为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答疑。依托东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搜集汇总东莞市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运输、仓储方面遇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东莞市公安局针对群众关注问题,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事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服务流程。治安部门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印章刻制业许可证、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发证;在全市业务规范统一的基础上,推动实现边防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全城通办。群众可通过“莞家政务”预约到东莞市任意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区窗口,就近办理边防证核发。出入境部门启用外国人填表机,实现证件信息自动读取、自动派号以及数据回传等功能,有效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而且通过自助填表机填写的表格字迹工整、格式标准,避免了外国人书写字母辨认、数据录入等易出错问题,提高信息准确性。交警部门优化便利群众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试行自主报考,允许自备考试用车,优化考试内容和方法,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合并进行。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东莞市公安局不断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积极创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办理模式,深化信息共享应用程度,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和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减少群众到现场次数。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4项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交警部门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科信部门2020年起10月起,企业提交申请时不再需要上传《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表》和企业人员身份证的扫描件,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9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均低于法定办理时限,94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占比96.9%。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2020年以来,东莞市公安局通过简化优化流程、拓宽便民利企渠道、落实规范化审批等措施,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对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其中,交警部门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便利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措施等措施,既便利群众考领驾驶证,又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动车行业协会的反馈,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政策的实施让众多的汽车销售企业及本省的居民极大地享受了异地通办的便利,满足了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适应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境管理部门劝导群众减少非必要的出国境,通过窗口劝阻,发送75万条提醒信息,减少非必要出入境行为,2020年全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证件(签注)32.9万本次,压减至去年同期的10.9%,有效减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化出境服务,2020年8月26日起恢复东莞市澳门旅游签注办理,促进两地经贸活动;9月起,实施代受理回乡证换发申请和回乡证换、补发就近受理措施,共为4722名港澳居民解决不便回港办理证件的难题。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20年,东莞市公安局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未发生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东莞市公安局各业务警种、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过程中遇到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数据壁垒问题制约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卫计、工商、社保、税务、民政等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程度仍不高,制约了行政许可各受理、审批环节的效能提升。
(二)“放管服”工作措施自主制定空间不大。公安出入境属于中央事权,各类出入境“放管服”措施均由上级部门制定,并要求各地按规定执行,造成东莞市公安局自主制定便民出入境政策的空间不大。
(三)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网办服务不畅通。例如,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和城市配送通行证核发两项事项因面向的对象均为运输企业,一般情况下均为批量申请,因此在通过网上申领渠道时会有大量的上传工作,导致企业宁愿到现场窗口进行办理。且中国邮政以业务宗数进行收费,同一企业多宗业务许可证邮寄到同一地方却要支付大额的邮寄费用,导致企业放弃邮寄取件服务。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接下来,东莞市公安局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内强管理,外提服务,开拓进取,迎难而上,解决工作难点、痛点,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