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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2-12-16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石龙镇新增一批电子警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新增电子警察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2年12月29日起正式投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具体路段如下:

序号

点位名称

抓拍方向

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1

石龙镇西湖中路与西湖三路交汇路口(石龙电子市场、西湖加油站)

4

1625: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记6分,罚款200元

6095: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记0分,罚款

100元

112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记1分,罚款

200元

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记3分,罚款100元

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记1分,罚款200元

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记3分,罚款200元

2

石龙镇龙升路与龙林路交汇路口(中央豪门)

1

135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记3分,罚款200元

3

石龙镇裕兴路镇政府段

(自西往东)

1

135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记3分,罚款200元

4

石龙镇石龙汽车客运站段

(自西往东)

1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记0分,罚款200元

5

石龙镇西湖三路北

(金沙湾购物广场、服装批发城)

2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记0分,罚款200元

6

石龙镇沿江中路路段(东往西)

1

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记3分,罚款200元

7

石龙镇沿江中路路段(西往东)

1

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记3分,罚款200元

8

石龙镇美能达路沙河大桥口

1

6095: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记0分,罚款

100元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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