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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3-03-10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公安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东莞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东莞市公安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双万”新起点,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审批环节流程,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整体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94项,均已纳入《东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经统计,全年行政许可申请894876宗,其中受理892569宗、不予受理2307宗;办结892564宗,其中审批同意量887254宗、审批不同意量5310宗,转报办结0宗。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2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我局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2022年4月1日起,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满考试”;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方便群众购车、上牌一站式办理,2022年7月4日起,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授权进口机动车服务站办理,并于2022年7月7日前,对相关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员培训。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开展许可事项审批,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编制和应用,确保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做到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同时,我局各警种、部门积极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需求,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无理提供、无需提供、无法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并通过优化流程、加快内部审批速度及全流程网办等方式,最大限度缩短事项办理时限。

  3.2022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粤府令〔2017〕第2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其竣工验收”中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部分涉及中介服务,需要保留。在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类型、设立依据及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要求等要素的基础上,已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要求进驻的中介服务机构严把资质核实关,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我局9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网上可办理(Ⅰ级网办深度)94项。其中,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数为15项,占比15.9%,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数为20项,占比21.3%,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主要原因是无法获得国、省垂系统数据接口,以及相关事项涉及场地因素、保密要求或需现场采取申请人照片、指纹等。44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公安专区综合窗口,占比46.8%。

  5.事项办结情况。2022年以来事项申请共894876宗,办结量为892564宗、办结率99.74%,其中,超期办结0宗。不予受理2307宗,审批不同意5310宗,主要原因是经调查发现申请人(企业)不符合申办条件、申请人申请材料不规范、申请人具有法律规定不予批准的情形、经调查发现申请人身份存疑等。

  6.公开公示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公开公示要求,将94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分厅、粤省事、i莞家、东莞警察网等平台、网站公开相关办事指南,将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进行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办事指南与最新办事指南保持一致。同时,对于不涉及保密要求的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情况。此外,我局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主动向东莞市信用办“双公示”系统归集报送行政许可信息523270条,其中对外公示46622条(自然人类别的行政许可数据只归集,不公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一是根据《东莞市公安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查处违法企业,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落实具体检查规定和要求,并通过实地检查、定期检验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畅通政务服务外部监督渠道,依法依规公开公安投诉举报渠道,实效化落实“12345”热线、“平安厅”信箱等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广泛接受群众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举报投诉。

  8.开展监管情况。2022年,我局治安部门共组织属地公安分局对全市正在经营的娱乐场所、按摩服务场所、旅馆业、刻章业、典当业、枪爆等行业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共抽查上述行业971间次。交警部门充分应用大数据研判,分析业务数据,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落实“一日一巡查、一周一分析、一月一研判”监督制度,每日巡查重点场所、每周核查通报异常数据、每月总结监督成效;开展音视频督察,深化完善“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音视频督查机制,实现全部车驾管办事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和查验场地音视频监管,由监督中心专人巡查,实时监督服务质量;强化对服务网点、考场、服务站等开展“体验式”实地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的组织整改,防范风险漏洞。网警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组织线下抽查网吧1311户,其中发现问题对象569户,发现问题的对象占总抽查对象比例43.4%,问题处理率100%。禁毒部门在“两库一单”中随机抽取66名警力和67家企业,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情况。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完善商务备案调查机制,共调查了100家备案单位,对30家查实无正常经营活动或资料不符的单位不予批准;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3117本证件或签证作注销作废处理。通过函调及审批核查,成功阻止了321名出境事由存疑的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经过司法局等其它部门来函以及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343本证件或签证作注销作废处理,其中包括17本因查处虚假户籍宣布作废。科信部门共组织476人次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范围涉及全市技防从业单位,内容为企业的基本情况,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没有发生监管失职事故等情况。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2022年,我局交警部门印发《东莞市车管业务社会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对我市187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及155家检测机构进行了分级分类评定,包括A级(信用良好)272家,B级(信用警示)70家,C级(一般失信)0家,D级(严重失信)0家,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禁毒部门依托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事后监管,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证照后,企业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证照过程中,每一次购买、运输情况都要及时录入广东省易制毒系统,包括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购买时间等,公安机关依托管理系统,可以实时对各企业用户进行实时监管,有效减少对企业实地检查的频次。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2022年,我局治安特行部门积极配合市政数局以市民服务中心为试点,落实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Ukey“一窗通取”服务,实现最快5小时完成企业开办和统一领取办理结果,减少开办企业跑动次数,让企业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少的环节、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其中,公章流转环节,刻章店在1小时内完成“一窗通取”订单的公章刻制备案,通过邮政寄递,统一寄送至申请人指定办事中心,实现连同开办企业其他物件“一窗通取”。交警车管部门制定《车管服务中心日常礼仪规范》、《车管服务中心接待禁语和规范用语》等制度,强化日常接待礼仪规范,做到接待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礼仪化,切实提升车管窗口形象,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制定统一业务流程及规范,各岗位按照统一业务规范收取材料、办理和审批业务,加强对全市车驾管业务窗口的指导和监管。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细化落实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优化企业服务机制设置“绿卡企业专窗”、为港澳居民就近办理“回乡证”提供便利等措施,共为2977名港澳居民解决不便回港办理证件的难题,并通过12367服务平台接听群众来电16877多通,及时解决群众办证疑难,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我局针对群众关注问题,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事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治安部门对边防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事项业务,全面推动实行“全市通办”模式,实现跨园区、镇(街)办理,压减派出所前期审查环节,直接在一个窗口完成受理、审核、出证和办结等,无需申请人多次跑动;此外,推动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2022年4月1日起,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办理”便民措施,解决目前外国人来华申请就业手续办理周期长、跑的部门多、申请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积极推进“无证(证件、证明)办事”,通过重新梳理免交材料类型、完善数据共享、启用电子证照,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实现18个事项、52项免交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减少群众跑动次数。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我局通过深化信息共享应用程度等方式,不断简化办事申请材料。治安部门持续落实边防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事项业务办理只需要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电子证照),无需提供其他的办事材料;此外,进一步完善公章系统实现与工商系统实时对接,自动获取企业登记信息,无需申请人填表上传资料。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推行注册登记“一证通办”,从2022年5月1日开始,对办理9座以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提交居住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2022年4月1日起,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网警部门通过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将事项“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和“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办理原需提交消防安全符合的证明文件和文化行政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取消,改为提交1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理。科信部门通过使用电子证照、整合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等方式,减少办事材料,企业申办“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时,可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技防系统业绩发票”等6项材料,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减少群众到现场次数。2022年,9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均低于法定办理时限,94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占比100%。如“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和“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已实现“全网办、零跑动”,办结时限由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减至承诺1个工作日,压减95%。“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业务,办结期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减至承诺1个工作日,压减率90%;“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业务,办结期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承诺5个工作日,压减率83%。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2022年以来,我局通过简化优化流程、拓宽便民利企渠道、落实规范化审批等措施,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对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其中,交警部门通过推行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等既便利群众考领驾驶证,又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禁毒部门指导东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通过前期实地调研、从业人员研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专家审查等一系列流程,最终形成标准化和流程化的《东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自律规范》,并于2022年6月26日正式发布。将对解决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破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的难点和漏洞、有效降低我市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风险起到积极作用。网警部门根据省、市“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率先完成市“证照分离”改革,使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成为我市第一批完成“证照分离”改革的15项政务服务事项之一,同时为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创建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出入境管理部门启用12367出入境热线、就近办理“回乡证”等一系列重大便民举措,共为532名群众提供急事急办服务;共举办8场专题宣讲活动,219家企业参加宣讲活动,先后与我市华为、京瓷等520家重点厂企建立出入境服务群,为企业开通“线上”服务;共为50名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永久居留身份证,为1015名外籍人才及其随行外籍家属签发了两年以上的工作类及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A类人才办证989人次;推进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 并联办理”便民措施,共受理897名外国人的申请,以实际行动服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优秀外籍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出入境服务。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一步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同时加强政务服务的好差评监测,着力提升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情况0发生。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各业务警种、部门在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过程中遇到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阻信息壁垒,各警种多为国垂、省垂业务系统,地市公安部门对业务“一件事”联办、串办的提升、可拓展建设的范围较小,创新性发展受限。

  二是政策支撑不足“一件事”集成通过“联办”“串办”等方式实现“减环节、免材料、缩时间”,目的在于让群众办事更便利,地市层面在推进相关工作需要上级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撑,如电子证照应用、减免相关材料等。

  三是电子证照应用不够全面、部分共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目前无法全量调取其它部门的证照信息,部分共享信息更新滞后,影响群众办事体验和办事工作效率。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对全局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综合统筹管理力度,坚持新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改革工作纵深发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一)创建东莞市公安机关为企服务品牌。积极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安服务职能,制定关配套措施、机制、服务事项清,更好服务于全市制造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办理改革。积极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探索将跨部门的高频民生事项、利企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梳理跨警种“一件事”事项以及全面梳理同一警种内可关联办理的多个事项,进一步加强数据和材料复用,实现减免重复申办。

  (三)完善政务服务统一知识库。将自建办事指南并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作为唯一的数据来源,达到数据同源,会同政数部门完善我局政务服务统一知识库,实现12345热线咨询答复和政务服务标准一致。

  (四)进一步提升网办深度。以信息化赋能政务服务供给,协调推动业务警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或“i莞家”平台为网办入口,实现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审、在线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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