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警务资讯 > 公告公示

关于启用新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3-08-02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决定在文体路、经一路等路段增设固定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现将具体执法路段予以公告:

序号

设备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文体路南城阳光第九小学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

2

经一路保时捷大厦对出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

3

经一路北部学校对出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

4

经一路石竹新花园对出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

  公告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7日

  公告期满后,交警部门将在以上路段使用固定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查处。公告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该路段违法停车行为予以现场查处,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  

  2023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介绍 |  网站地图 |  网站致谢 |  版权声明

东莞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ICP证号:粤ICP备09140100号-4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标识:4419000026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316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邮政编号:523000 电话:(0769)22222107

市公安局微博

市公安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