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在辖区道路新增11套电子警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新增电子警察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3年11月4日起正式投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现将具体执法路段予以公告:
设置地点及抓拍内容如下 |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内容 | 处罚标准 |
1 | 东莞市桥头镇桥龙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2 | 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3 | 东莞市桥头镇东深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4 | 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5 | 东莞市桥头镇桥常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6 | 东莞市桥头镇中兴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7 | 东莞市桥头镇莲湖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8 | 东莞市桥头镇友谊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9 | 东莞市桥头镇文明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10 | 东莞市桥头镇禾石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11 | 东莞市桥头镇宏达路 |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发、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罚款200元 |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满后将在上述路段对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