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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认领款物公告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3-12-08

  

  我局在办案过程中查扣了多笔疑似涉案资金及其他款物,经多方查找仍无人认领。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款物予以公告,财物合法持有人可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财产合法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等前往扣押单位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处置上述款项和物品。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6月9日

  附件:东莞市公安局寮步分局涉案扣押款物清单.xlsx

  

东莞市公安局寮步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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