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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牌证未回收作废的公告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4-01-12

  

  下列电动自行车办理有关业务时,未交回号牌、行驶证,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告牌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东莞市公告牌证作废明细表(已办理补换领牌证业务).xlsx

     2023年东莞市公告牌证作废明细表(已办理注销业务).xlsx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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