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在辖区道路新增一批电子警察设备,并于2024年5月16日0时起正式投入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新增电子警察安装点位予以公示,请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
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示期满后将在上述路段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