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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公告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04-09

  

  东莞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苏呷伍呷(身份证号:513429********303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保证金500元。该案已完成办理,根据规定,保证金将退回处理。因警方多次联系均未能找到其本人,现对该保证金款项予以公告,请款项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二大队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处置上述款项。
  认领手续办理联系电话:柏警官 139-2580-3777
  认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58号

  东莞市公安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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