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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 中国政府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1-03-17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市委第十三轮第四巡察组巡察东莞市公安局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吴楚焕主持召开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兆翔及市公安局班子成员的见面沟通会。

  动员会上,吴楚焕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周兆翔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组员及东莞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直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吴楚焕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市委此次决定对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公安局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市公安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敞开胸怀,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巡察工作,共同做好这次“政治体检”。

  吴楚焕同志指出,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紧扣市公安局党委职能责任,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好巡察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巡察是巡视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在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将利剑直插基层、发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清风行”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着重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巡察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照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严禁安排工作人员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或打听巡察组与干部群众谈话情况,严禁统一规定与巡察组谈话的口径。

  周兆翔同志代表市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并提三点贯彻意见:一、以最高站位,全面对标,坚决贯彻巡察工作部署。巡视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配合做好本次市委巡察作为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市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二、以最大决心,全力迎检,确保巡察顺利高效开展。这次巡察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和协调,全力密切配合,细致做好保障,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绝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影响巡察工作进展和成效。三、以最强力度,全线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巡察材料清单,逐一对照检查,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要求。把巡察工作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起来,同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市公安局各项重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东莞公安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按照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3081375,每天接听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专门邮箱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523000。同时,在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主楼一楼、机关大院饭堂门口、出入境大楼大堂、交警支队大堂、市看守所办公楼一楼、第二看守所办公楼大堂、拘留戒毒所办公楼大堂均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管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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