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凌晨0时26分许,清溪交警大队在鹿鸣路附近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粤S7***L小轿车的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秦某当晚与朋友吃饭喝酒后,觉得家就在附近,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获,其车上乘客均喝了酒,甚至一位朋友曾因酒驾已被吊销驾驶证。秦某酒意上头,情绪一直比较亢奋,被查后“金句”频出,“今晚取保办完后,我们接着去喝一杯”、“你们是不是今天就抓到我一个美女”,当其查看手机时,发现其酒驾被查的消息已被朋友们获悉,大叫“他们全都知道了!”。最终民警耐心对其进行了教育,秦某表示“必须要严惩,给我一个教训”。
最终,秦某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9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秦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