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公司资料骗取赴港澳商务签注,涉嫌违法犯罪。为保障单位企业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出入境管理秩序,根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新出台的办证规定,现对赴港澳商务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以下调整:
1、备案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商务备案单位责任承诺书》(可在东莞警察网下载)。
2、商务备案人员、备案单位经办人需交验其任职的备案单位近期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该明细表须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险种。
以上调整内容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他申请手续不变。为免您来回跑动,12月1日后办理商务备案的,请事先参照东莞警察网办事指南,提前备好相关资料。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