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近期推出一系列措施,为我市“总部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六月中旬,市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东府[2009]68号),实施多项吸引企业将总部设在我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工作措施。对此,市公安局积极响应,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为总部企业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包括为总部企业的外籍管理人员优先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将办结工作时限缩短一半;对总部企业商务备案及急需到港澳处理商务的人员,将办结工作时限缩短一半。同时,还在出入境办证厅设立优先窗口,落实专窗、专人、专项服务。(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