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查处一起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获取往来港澳通行证案件。公安机关依照出入境管理法相关法律条例,对违法人员何某有(女,53岁),何某燕(女,50岁,均东莞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限制5年内不准出境的处罚;对向他人提供资料的违法人员何某香(女,58岁),李某玲(女,52岁,均东莞人)处以限制5年内不准出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4月上旬,出入境管理科办证民警在办理港澳通行证工作中,发现编号为190000014451115署名李某玲和编号为190000014451128署名何某香两份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材料可疑。出入境管理科领导对此非常重视,随即派员根据申请材料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连日来,办案民警通过对可疑人员身份和户籍资料的调查比对,最终确定何某有、何某燕借用他人资料,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获取往来港澳通行证情况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