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口岸签证邀请单位备案登记和信用登记等级工作是我省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的口岸签证便民新举措,致力为我省企业邀请外国人入境提供便利。经批准备案的单位,可向与本单位有商贸或科教文卫等合作的外国人发出邀请函,并代向我省口岸签证机关提出口岸签证申请。受邀外国人持获核准的《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可在抵达原申报入境口岸时向签证机关申请口岸签证。
一、备案登记对象
在东莞市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
二、备案登记材料
(一)《广东省口岸签证邀请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并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负责人(总共不超过3人)的签名式样、公章式样。
(二)缴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和缴验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正本及复印件;已获批《东莞市单位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的,只需缴验《东莞市单位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三)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备案和口岸签证申请工作。申请备案时需提交联络员的在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市户籍联络员还须提交在我市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已获批东莞市公安局外管联络员证的,只需缴验东莞市公安局外管联络员证和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联络员须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提供签名式样。
(四)签订《广东省口岸邀请备案单位责任书》。
(五)提供申请企业出具并经所在镇(街)公安分局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包括企业概述、投资、业务开展以及申请原因等)。
三、备案登记程序
(一)备案单位备齐申请资料后,向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
(二)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备案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广东省口岸签证邀请单位备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单位。特殊情况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的,口岸签证机关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备案登记通知书》告知备案单位。
(三)备案登记单位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填写《广东省口岸签证邀请单位备案变更申请表》一份,提交给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进行及时变更。
四、备案单位信用等级评定
根据信用等级,备案单位分为一级信用邀请单位、二级信用邀请单位。备案单位的信用级别每年评定一次。备案单位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被降低被邀请信用级别制止取消备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备案单位代申请口岸签证流程
(一)备案单位邀请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以及与处理紧急事务事由相关的邀请函件、证明材料,并填写《外国人及邀请单位(个人)信息登记表》,由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在外国人入境前3日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拟入境口岸签证机关(我省各口岸签证机关互联网邮箱地址详见本须知第七条),相关材料包括: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处理与紧急事务事由相关的邀请函件、证明材料、信息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二)口岸签证机关收取电子邮件接受受理代申请后,按规定核实邀请单位备案资格,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审核并回复备案单位。对符合办理口岸签证的,口岸机关应制作电子版《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并以邮件方式回复备案单位,备案单位接收邮件后,向被邀请的外国人发出《邀请函及行程表》并附《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
(三)外国人持《邀请函及行程表》、《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及有效护照,向原申报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口岸签证。口岸签证机关按规定核实申请人情况后,按照申请事由签发相应的口岸签证。
六、备案单位责任
(一)保证备案材料的真实性,企业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应及时向原申请备案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二)指定专人配合公安机关对邀请入境的外国人进行管理,提醒督促外国人在入境后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和按时离境;对确因其他原因需延长停留期的外国人,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
(三)不得滥发或买卖邀请函电。
(四)提醒所邀请的外国人入境后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七、我省口岸签证机关互联网邮箱地址、咨询电话和传真。
单位所在地 |
单位名称 |
互联网邮箱 |
咨询电话/传真 |
广州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科白云机场受理点 |
(020)36066602/(020)36067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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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科广州东站受理点 |
(020)61300167/(020)6130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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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深圳签证办事处罗湖签证科 |
(0755)82327700/(0755)8232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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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深圳签证办事处皇岗签证科 |
(0755)82327700/(0755)8232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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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深圳签证办事处蛇口签证科 |
(0755)82327700/(0755)8232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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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深圳签证办事处签证科深圳机场受理点 |
(0755)82327700/(0755)8232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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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深圳签证办事处签证科福永码头受理点 |
(0755)82327700/(0755)8232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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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珠海签证办事处拱北科 |
(0756)8156512/(0756)880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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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珠海签证办事处港口科(九洲港) |
(0756)8156512/(0756)880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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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中山港口岸签证办事处 |
(0760)85334847/(0760)85332535 |
|
揭阳 |
揭阳潮汕机场签证办事处 |
(0663)3828770/(0663)3828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