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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e点通”自助受理机操作指引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0-10-26

一、功能简介

(一)申请手续、条件查询

(二)申请情况查询

(三)申请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二、申请个人旅游再次签注手续

输入证件号码→输入出生日期→选择签注种类→确认投递信息→完成申请

(一)申请条件:

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大于3个月加20天;

(二)申请指南:

1、点击“个人旅游再次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2、请使用数字键盘输入“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格式为:yyyymmdd,如:19780101);

3、点击右下方的“继续申请”进入签注选择界面;

4、请输入正确的联系电话;

5、请仔细审查申请信息。申请信息有误的,请点击“上一步”重新输入;需修改速递信息的,请点击“修改速递”确认收件人姓名及投递地址;申请信息无误的,请点击“确认申请”,并取受理回执,如需修改历史投递地址,请在交证时提出;

6、请持回执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到收费处缴费,并递交证件。

(三)特别提示

属登记备案人员的,请在交证时提交你的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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