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东莞市公安局举行了主题为“网络诈骗的手法、特点及防范小常识”的第五场开门评警在线访谈活动。本次活动请来了与网友们关系非常密切的警种——网络警察,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李雪锋应邀作客直播室参加本次访谈。活动在东莞警察网“在线访谈”栏目和“平安东莞”新浪微博两个官方网络平台同时进行。
上午10时活动准时开始。访谈中,李雪锋副支队长介绍了“购物类网络诈骗”,“中奖类网络诈骗”,“冒充他人网络诈骗”,“电信类网络诈骗”,“钓鱼网站诈骗”,“彩票、股票预测诈骗”,“网上婚介、交友诈骗”,“提供贷款类诈骗”,“招工类网络诈骗”等9大网络骗类型的作案手法、特点以及防范小常识并现场为网友解难答疑。如: 有网友问到,被骗后应该提供什么材料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呢?李雪锋副支队立即回复:被骗后,事主应带齐自己的身份证、汇款凭证及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资料等,保留与嫌疑人交谈、汇款交易记录等网上行为也要一并截屏打印后带上。同时积极向警方提供案发时间、案发地点、犯罪嫌疑人名字、网站名称和地址(URL)、受到的损害(损失金额)、涉案相关的通讯号码以及犯罪嫌疑人相关的信息。
“平安东莞”微博直播访谈同时,网警们在“平安东莞”微博上与网友们进行亲切交流,并解答了网友们很多有关网络安全的问题。如:有网友问:“如果有人诈骗了2800是不构成诈骗罪咯?”网警们立即通过“平安东莞”回复: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3000元,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本次在线访谈活动,网友反应非常热烈,共有1500多名网友浏览或参与,网友在东莞警察网“在线访谈”栏目留言35条,“平安东莞”新浪微博同步直播过程中共发博文66篇,网民转发146次,评论160条。警方回答网民提问65条。(管萱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