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网吧、旅业管控,规范网吧、旅业的管理与经营行为,茶山公安分局京山派出所对未按实名制要求登记的情况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近日,京山派出所在加强对网吧、旅业的巡查的过程中,严肃查处了1间未落实实名登记的网吧。
10月30日晚,京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所有网吧、旅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的行为。行动中,民警在茶山镇东岳路某网吧发现有一名上网人员徐某通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网,而该网吧并没有按规定对徐某通进行身份核对。经调查,上网人员徐某通因未满十八岁,所以借用其朋友李某春的身份证到网吧上网,而网吧管理人员未对其身份进行核对,就为其提供了上网服务。
目前,京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对上述网吧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接下来,茶山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深入各网吧、旅业检查,要求网吧、旅业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守法经营,及时做好上网人员的登记,并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茶山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