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2日00时01分,塘厦公安分局石鼓派出所接群众刘某(男,26岁,四川人)报案,称其于当日凌晨0时许,在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社区凤凰路某网吧被盗窃一台手机。石鼓派出所接报后,迅速组织刑侦组人员前往案发地进行调查。在调查期间,通过该网吧视频监控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随后根据视频材料在附近展开排查,于当日凌晨3时许,在该网吧附近路段将该名可疑男子罗某仁(25岁,云南人)抓获,当场在其身上起回赃物手机一台,查获作案工具铁钳一把。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仁如实交代,其于2016年5月份以来,多次伙同李某林(男,26岁,四川人)、王某亮(男,18岁,河南人)在东莞市塘厦镇区内以网吧为平台,时分时合多次实施盗窃手机、自行车等侵财行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李某林(男,26岁,四川人)、王某亮(男,18岁,河南人)先期因其他案件已被石鼓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正在拘留期限。刑侦组人员了解后,兵分两路,一方面对在行政拘留期限的李某林(男,26岁,四川人)、王某亮(男,18岁,河南人)进行提审;另一方面对罗某仁审讯固定证据,深挖扩线,扩大战果。
目前,以罗某仁为首的人员全部到案,现罗某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塘厦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