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带着青春气息的高校毕业生们,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这个季节里的“香饽饽”,引来了一大批用人单位的关注。与此同时,也有一批不怀好意的人,悄悄地瞄上了这些“香饽饽”,电信诈骗分子就是其中的典型。
东莞警方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涉“两卡”案件发布了紧急预警,大家一定要认真看看。
“好心”出借 两学生银行卡涉案
家住东莞市桥头镇的徐某是河源市某技术学院的一名在读学生。近日,徐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一名在健身房认识的网友“远书”,并在现场接收了不明来源资金后按照“远书”要求将资金转出,导致因徐某银行卡涉案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无独有偶,湖南某职业学院在校学生朱某被东莞警方调查问话。朱某介绍,其在东莞某企业实习期间开设了一张工资卡。后朱某在网上认识一个代打游戏的兼职,双方相约见面后,对方借朱某银行卡收取网银转账并到附近柜员机取现,导致其银行卡涉案。
买卖电话卡 两男子被拘
东莞凤岗警方在雁田村某酒店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
经审讯,二人交代从7月4日开始,通过在网吧向不特定人群(主要针对毕业学生等)以每张250元的价格收受电话卡后,转手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上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什么是“断卡”?断的又是什么卡?反诈民警介绍,所谓“断”,要斩断诈骗集团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卡”主要指手机卡、银行卡,俗称“两卡”。“两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否则轻则泄露个人信息,受到限制办卡等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涉嫌犯罪。
现实生活中,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涉“两卡”违法犯罪的重要群体之一。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学生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合法合规用卡,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并保护好个人身份证,遗失后到公安机关挂失,防止他人盗用。更勿因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诈骗,后果很严重!
银行业务惩戒
被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开立的银行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不能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通信业务惩戒
被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其名下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和物联网卡等通信业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为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并将其个人或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
刑法处罚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或企业对公账户以及被列为电信网络诈骗不良通信用户的,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