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东莞公安坚持打防并举,强力推进以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大朗:他们为诈骗团伙提供“两卡”?抓!
8月10至8月13日,大朗公安分局在前期掌握线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成专案组连夜奔赴广州、云浮及东莞市多个镇街,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缴获涉案手机卡10张、银行卡15张,涉及案件金额12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经核查,涉案嫌疑人对通过收买或直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为诈骗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莞城:他们帮助犯罪团伙招揽“两卡”?抓!
8月6日,莞城公安分局在市局刑警支队指导下,通过深入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黄某等9名涉嫌洗钱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手机5部。
据审查,该团伙成员主要通过网上发布广告、主动寻找熟人和工友等方式,以高薪吸引开卡人持自己名下银行卡到指定酒店,交给该团伙成员现场实施洗钱转账。
虎门:他名下信用卡涉诈骗案?抓!
8月7日,虎门(滨海湾)公安分局根据获取的“断卡”行动线索,组织警力立即开展深入排查工作,成功在虎门镇太平广场电子城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名下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涉及外地诈骗案一宗,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煌对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供认不讳。
洪梅:他们把银行卡借给老乡?抓!
近日,洪梅公安分局分别在洪梅镇和道滘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吴某。经审查,二人为夫妻关系,6月以来,二人将银行卡借给了老乡“陈某”进行收款,据公安机关核查,卡内所收款项属诈骗款项,金额约20万元,目前目黄某和陈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东莞警方提醒
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后,后果很严重。
广大市民群众千万不要贪图小利,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卖出去、租出去、借出去,否则将可能面临“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不得开立新账户”的惩戒措施,可能不允许再开办电话卡、银行卡,不允许进行银行非柜面业务,没办法在网上转账;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还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也告诫那些想通过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赚钱的人立即收手,不要因为追逐小利而触犯法律。(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