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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本网站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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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于2024年5月30日印发了《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2007年,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设立了违法犯罪举报中心。

  2012年,为规范举报违法犯罪奖励相关实施工作,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起草编制并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后,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于2013年1月1日实施。

  2018年,市公安局在公开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基础上,对该《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奖励办法》于2019年6月1日生效,有效期五年。《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全面系统规范了我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管理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弘扬了社会正气,营造了全民关心治安、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良好局面。因原《奖励办法》于2024年5月31日到期,市公安局按照《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奖励办法》开展了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以市公安局名义按照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奖励办法》。

  二、《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法律依据

  《奖励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制定。经审查,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情形。

  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内容共二十二条,明确了举报的含义、奖励条件、途径和方式方法、查证反馈期限、奖励金来源及领取方式,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至第四条明确了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名词解释、奖励条件等内容。

  第五至第十一条规定了违法犯罪举报中心的设置单位、主要职责。明确了举报渠道、举报方式,设置了公安机关对举报违法犯罪工作的保密制度、受理查证方式、查证反馈时限、查证回告原则等条件。

  第十二至第十八条明确了奖金审批主体、奖金领取方式及期限、奖励资金来源、具体奖励标准等方面内容,并对多人举报、补充举报新线索、举报信息同时符合多个奖励标准等情形的奖励条件作了补充说明。同时列举了不予奖励的各类情形。

  第十九至二十二条明确了对举报人的法律保护措施,明确了对泄漏线索或违反其他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等情形的责任追究,明确了文件的解释主体和有效期限。

  四、《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其他说明

  《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东公〔2024〕383号)由市公安局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新发布《奖励办法》是对原《奖励办法》的衔接,是继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的重要保障。市公安局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或提供线索,并将继续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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