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提供我市公安机关发布的刑事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线索或
   有关证据;
2、举报发生在我市的、尚未立案侦查的违法犯罪事实;
3、举报我市公安机关发布的在逃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隐藏住所;
4、提供其它有助于我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
   人的重要线索和证据;

二、举报人在举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与您
    联系,向您反馈查处结果和落实奖励事宜。

三、对于举报人提供的资料,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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