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我市公安机关发布的刑事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线索或 有关证据; 2、举报发生在我市的、尚未立案侦查的违法犯罪事实; 3、举报我市公安机关发布的在逃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隐藏住所; 4、提供其它有助于我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 人的重要线索和证据;
二、举报人在举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与您 联系,向您反馈查处结果和落实奖励事宜。
三、对于举报人提供的资料,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网站介绍 | 网站地图 | 网站致谢 | 版权声明
东莞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ICP证号:粤ICP备09140100号-4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标识:4419000026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316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邮政编号:523000 电话:(0769)22222107
市公安局微博
市公安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