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公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落实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六)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保安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涉毒案件进行侦查、打击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活动。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保护工作。
(十)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十六)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公安局内设21个中心、科、支队及警校,共有编制数122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在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337人;另外,有离退休105人,聘用人员270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预算总收入64750.11万元,总支出64750.1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32088.82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32661.29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6.2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64750.11 |
一 |
基本支出 |
32088.82 |
20402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32088.82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32661.29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99.65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13.62 |
2040204 |
治安管理 |
342.67 |
2040206 |
刑事侦查 |
3943.99 |
2040208 |
出入境管理 |
316.46 |
2040209 |
行动技术管理 |
533.95 |
2040211 |
禁毒管理 |
61.17 |
2040212 |
道路交通管理 |
567.93 |
2040213 |
网络侦控管理 |
1519.80 |
20402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445.60 |
2040216 |
网络运行及维护 |
4272.09 |
2040217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1758.73 |
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3116.14 |
2040299 |
其他公安支出 |
12969.49 |
注:按《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
项目支出请填写一般专项经费名称;
基建支出请填写基建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