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市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公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落实全市的公安工作。(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五)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六)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保安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八)依法对涉毒案件进行侦查、打击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活动。(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保护工作。(十)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十二)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十三)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十五)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十六)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十七)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内设机构22个、直属机构4个,派出机构35个。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公安局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公安局共有行政编制数1267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462人。另外,有离退休114人,聘用人员32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021.65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49.28万元,年初结余结转3972.37万元。支出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299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7.8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049.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159.4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71.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049.2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9081.42万元,占96.78%;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967.86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
--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40201)2017年预算数为53796.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458.73万元,增长16.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40202)2017年预算数为4274.6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5.25万元,增长2.03%。
--治安管理(科目编码:2040204)2017年预算数为393.2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7.86万元,增长74.49%。
--国内安全保卫(科目编码:2040205)2017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下降3.05%。
--刑事侦查(科目编码:2040206)2017年预算数为6535.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02.55万元,下降3.01%。
--出入境管理(科目编码:2040208)2017年预算数为8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34.44%。
--行动技术管理(科目编码:2040209)2017年预算数为1910.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50.65万元,增长151.45%。
--禁毒管理(科目编码:2040211)2017年预算数为275.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02.67万元,下降59.39%。
--道路交通管理(科目编码:2040212)2017年预算数为1292.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8.14万元,增长3.87%。
--网络侦控管理(科目编码:2040213)2017年预算数为3009.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50.8万元,增长159.76%。
--反恐怖(科目编码:2040214)2017年预算数为536.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0.9万元,增长32.27%。
--居民身份证管理(科目编码:2040215)2017年预算数为1467.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7.52万元,增长9.51%。
--网络运行及维护(科目编码:2040216)2017年预算数为2191.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95.73万元,下降11.89%。
--拘押收缴场所管理(科目编码:2040217)2017年预算数为2253.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7.4万元,增长8.54%。
--警犬繁育及训养(科目编码:2040218)2017年预算数为54.02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同。
--信息化建设(科目编码:2040219)2017年预算数为5513.5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2.49万元,下降0.94%。
--事业运行(科目编码:2040250)2017年预算数为367.01万元,2016年预算数为零。
--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2017年预算数为3384.2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273.28万元,下降40.18%。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编码:2049901)2017年预算数为7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1万元,增长2370%。
(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2967.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94.02万元,增长58.3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6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8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0万元,公车购置费75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购置公车42辆,公车保有数为394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3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3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办案数量变化。公车购置费增加40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更新到期报废执法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逐步更换报废执法车辆,减少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10万元。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96021.6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9602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049.28万元,占95.86%;年初结转和结余3972.37万元,占4.14%。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96021.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993.79万元,占96.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967.86万元,占3.09%。其中:基本支出59566.27万元,占62.03%;项目支出36455.38万元,占37.9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119.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22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02.91万元,占28.69%;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19.93万元,占71.3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车辆1台。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1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34.2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