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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部门预算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7-02-2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是集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东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东莞市拘留所、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四所合一”办公的特大型公安监管场所。主要职能是:

(一)依法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并对其实行管理和教育,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依法通过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

(三)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

(四)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处罚的人执行拘留,同时也对违反其他行政管理法律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执行拘留处罚和拘留审查,以及对人民法院妨碍行政、民事诉讼的人员,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执行拘留,并对上述行政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隶属于东莞市公安局,副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及5个大队共6个机构。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本级预算。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共有行政编制183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是有人员183人,另外,有离退休23人,聘用人员32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63.54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6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67.04万元,年初结转496.5万元。支出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793.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6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667.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822.5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42.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4667.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97.38万元,占97.48%;住房保障支出369.66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1)公安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40201)2017年预算数为860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47.32万元,增长27.34%。

②禁毒管理(科目编码:2040211)2017年预算数为1081.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8.28万元,增长10%。

③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科目编码:2040217)2017年预算数为4472.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29.25万元,增长19.48%。

④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2017年预算数为139.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0.91%。

2.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369.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46.46万元,增长65.62%。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3.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2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5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19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减少12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公车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部分黄标车实行报废处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5168.0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516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67.04万元,占96.7%;其他收入4.5万元,占0.03%;年初结转和结余496.5万元,占3.27%。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51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0.93万元,占61.45%;项目支出5842.61万元,占38.52%;经费支出4.5万元,占0.03%。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2.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3.98万元,占79.52%;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47万元,占20.4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7年本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6.0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2017年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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