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是集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东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东莞市拘留所、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四所合一”办公的特大型公安监管场所。主要职能是:
(一)依法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并对其实行管理和教育,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依法通过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
(三)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
(四)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处罚的人执行拘留,同时也对违反其他行政管理法律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执行拘留处罚和拘留审查,以及对人民法院妨碍行政、民事诉讼的人员,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执行拘留,并对上述行政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部门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财政全额供养的在职人员186人,聘用人员323人,另外,有离退休2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028.53万元,支出总计13935.0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096.62万元,增长28.33%;支出总计增加2992.96万元,增长27.3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02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24.98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3.55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93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6.11万元,占64.49%;项目支出4948.98万元,占35.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24.98万元,支出总计13927.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101.89万元,增长28.4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89.98万元,增长27.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9.98万元,增长27.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618.17万元,占97.78%;住房保障支出309.34万元,占2.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207.47万元,支出决算1392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1)公安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40201)年初预算数为6920.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7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7%。
②禁毒管理(科目编码:2040211)年初预算数为982.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1%。
③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科目编码:2040217)年初预算数为3942.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8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
④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年初预算数为138.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7%。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223.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6.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7.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99.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8.26万元;公用经费788.4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83.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3万元,完成预算的8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54.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86万元,完成预算的5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9.50%。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6.81万元,增长12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44万元,下降4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28.57%。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所有3辆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经市财政局批准购置3辆新车,导致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5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6.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54.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7万元,下降0.17%。公务用车购置数3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8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8.14万元,下降43.34%。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9.66万元,下降80.50%。全年共接待2批次、15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90.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04万元,占78.66%;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27万元,占21.34%。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
决算表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3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