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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7-09-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分析、研究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二)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承担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警卫工作;

(三)依法查处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

(四)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及新增机动车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五)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开展综合治理;

(六)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交通部门的科技和装备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交通部门全省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本级决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莞高速公路大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太平高速公路大队。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有行政编制数346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31人,另外,有离退休49人,聘用人员390人,后勤服务人员22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1460.83万元,支出总计31460.8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85.53万元,增长34.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开始实施新的机关养老保险;2、2016年补缴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新的机关养老保险,以上两点导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913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27.00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1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910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0.69万元,占77.30%;项目支出6609.22万元,占22.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357.51万元,支出总计31357.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82.21万元,增长34.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41.56万元,增长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开始实施新的机关养老保险;2、2016年补缴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新的机关养老保险,以上两点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8167.30万元,占96.79%;司法支出15.55万元,占0.01%;节能环保支出185.00万元,占0.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7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747.55万元,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7709.58万元,支出决算2910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1)公安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40201)年初预算数为15819.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40202)年初预算数为1969.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道路交通管理(科目编码:2040212)年初预算数为5269.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6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

网络运行及维护(科目编码:2040216)年初预算数为804.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

信息化建设(科目编码:2040219)年初预算数为927.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

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年初预算数为125.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

2.住房保障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562.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9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53.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6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0.18万元;公用经费3437.9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9.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8.5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87.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6.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89%。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05.33万元,增长4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83.68万元,增长132.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63万元,增长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40.08%。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2016年支队增加购置拖车及警卫摩托车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65.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87.3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66万元,下降0.14%。公务用车购置数13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6.9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72.69万元,下降23.04%。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09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40.08%。全年共接待16批次、20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减少)0万元、0万元,增长(下降)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089.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54万元,占2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6.36万元,占74%。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决算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2

收入决算表

决算3

支出决算表

决算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决算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决算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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