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分析、研究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二)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承担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警卫工作;
(三)依法查处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
(四)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及新增机动车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五)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开展综合治理;
(六)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交通部门的科技和装备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交通部门全省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莞高速公路大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太平高速公路大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莞高速公路大队,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有行政编制数376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63人。另外,有离退休78人,聘用人员435人,后勤服务人员25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26.63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42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834.94万元,年初结转59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26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3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834.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881.3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567.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683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31万元,占3.12%;公共安全支出34675.29元,占94.14%;住房保障支出1009.34万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①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2018年预算数为1150.3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50.3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50.3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40201)2018年预算数为21974.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92.63万元,增长9.97%,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214.6万元,增长5.85%。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40202)2018年预算数为270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2.13万元,增长11.66%,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58.36万元,增长6.55%。
③道路交通管理(科目编码:2040212)2018年预算数为886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157.13万元,增长88.21%,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384.3万元,增长61.69%。
④网络运行及维护(科目编码:2040216)2018年预算数为1040.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5.1万元,增长29.2%,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88.49万元,增长38.38%。
⑤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2018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7.66万元,下降39.05%。
3.住房保障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1009.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4.08万元,增长7.92%,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6.57万元,增长11.80%。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8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47.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9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6.29万元;公用经费3536.2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29.82万元、资本性支出106.42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5.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28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52.95万元,公务接待费34.98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14辆,公车保有数为215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365.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减少)0万元。公车购置费增加14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本部门需更换报废公务车11台,每台18万元,共198万元;2、增购三个高速公路大队事故勘察车3辆,每车30万元,共9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23.2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我支队组建交警铁骑队,2018年预算申请购买200台铁骑队专用摩托车,车辆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1.8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在外接待,明确住宿标准与伙食标准,并继续完善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事项。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37436.1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743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34.94万元,占98.3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49万元,占0.0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591.69万元,占1.58%。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743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3.77万元,占62.4%;项目支出13851.17万元,占3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费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79.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3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83.07万元,占35.36%;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54.21万元,占64.6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58辆(其中含警用摩托车4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4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8.37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