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凌晨,石碣公安分局石碣派出所接一出租车司机反映,其将4名男子从石碣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载到长安镇上角综合市场,但乘客没有钱付车费,而将一台手机给了司机,叫其去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车费。接报后,石碣派出所值班领导觉得十分可疑,立即组织警力到该公司开展排查,先后发现工厂宿舍有8台手机被盗,派出所领导立即向分局领导报告,分局立即布置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专班等警力联合石碣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翻查视频,发现两名嫌疑人于26日凌晨4:05分从该公司西门外出,另两名嫌疑人则在公司外等候。
经侦查,4月26日20时30分许专案组民警在长安镇振安西路某出租住宿房查获违法嫌疑人郑某(男)、卢某(男)、吉某(男)、毛某(男),并将四人传唤回石碣派出所审查,并缴回被盗的8台手机。审讯中,郑某等四人对其于2019年4月26日5时许,在东莞市石碣镇某公司的宿舍内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毛某原为公司劳务派遣工,后离厂。4月26日凌晨,其从长安镇叫来老乡郑某、卢某、吉某,利用五株公司旧厂卡混入厂内,伺机在宿舍内盗窃手机8台。
目前,分局已依法对嫌疑人郑某、毛某和卢某分别予以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吉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因吉某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4月29日,石碣分局与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内举办了赃物发还仪式,仪式上石碣公安分局领导将8台手机发还事主。同时,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分局及石碣派出所赠送了锦旗。员工们对手机失而复得感到十分高兴,对公安机关快速破案、追赃挽损表示高度赞赏。(石碣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