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罪被判重刑 不思悔改又伸贼手 虎门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宗盗窃案 近日,虎门公安分局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优势,通过精心侦查,及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一宗盗窃手机案。 男子买菜被盗手机 1月18日10时许,分局110接警中心接事主林某碧(男,36岁)报案,称其于8时许在虎门镇博涌社区卢屋市场买完菜时被小偷盗走了一部手机。 接报后,合成作战中心侦查员通过综合事主反映的发案时间段及案情相关的细枝末梢等线索信息,及时倒查中心现场及其周边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一名嫌疑人作案前驾驶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窜至案发现场,将车停放好后便在市场内徘徊寻找作案目标,随后将事主放在衣服右侧口袋里的一部手机盗走,得手后驾车逃离现场。 便衣出击成功破案 为尽快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侦查员立即根据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展开视频追踪,并及时针对现时掌握到的蛛丝马迹进行细致研判分析。经过3日3夜夜以继日的不懈走访和艰苦摸排,侦查员成功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1月22日13时许,合成作战中心便衣伏击抓捕组人员根据线索,在虎门镇莱茵酒店附近将嫌疑人蔡某才(男,41岁)成功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红色男装摩托车一辆,并在其住处搜其作案时所穿衣物等。 经核查,嫌疑人蔡某才曾于2003年因贩卖毒品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嫌疑人蔡某才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虎门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