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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警察开放日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章程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4-10-05

      为全面展示东莞警队转型升级阶段性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共建平安东莞的良好氛围,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发展。东莞市公安局定于10月8日至12日举办警察开放日活动,拟举办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并作为2014年“发现精彩·东莞印象”微摄影大赛的一个子活动。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和市民积极参与,用手中的手机、相机一起分享你们眼中的警察和警察故事。

        一、主办单位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警察摄影协会

        二、活动主题

        以“手牵手、心连心”为主题,参赛作品要求围绕警察开放日活动内容进行拍摄,用镜头记录警察开放日活动及广大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的精彩瞬间。

        三、拍摄内容

        10月12日(星期日)9时30分至17时,在东城区文化广场举行警察开放日系列展示活动,内容包括专项打击成果展示、警用装备器械展示、警营文化展示、技能展示以及业务咨询、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公安功模面对面等,其中技能展示内容如下:

        第一场9:30-10:00 特警技能展示

        第二场10:00-10:30 警犬表演

        第三场10:30-11:00 交警技能展示

        第四场15:00-15:30 特警技能展示

        第五场15:30-16:00 警犬表演

        第六场16:00-16:30 交警技能展示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在警察开放日活动期间拍摄的警察题材,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数量不限,彩色、黑白的单幅、组照均可。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等效果作适当调整,不接受改变作品原貌或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参赛。

        (二)参评作品可使用相机、手机及一切移动设备创作,

        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件,JPEG格式需要在2MB(兆)以上。

        (三)参赛者必须确保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并提交原始图片,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四)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媒体刊登等),不另付稿酬。

        五、奖项设置及评审

        活动设一等奖1幅;二等奖3幅;三等奖5幅;优秀奖30幅。获奖者均获证书一本及奖金。本次摄影作品评选将邀请省市摄影家进行评审。

        本次参赛作品将同时参加2014年“发现精彩·东莞印象”微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和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时间网、东莞警察网等媒体以及“影像莞”微信订阅号、“平安东莞”微博(新浪)刊登。

        六、投稿办法

        征稿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至2014年10月21日止,作品需要附文件夹并注明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发送到参赛电子邮箱dgrbsyb@126.com并请注明:“警察开放日”摄影作品评选。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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