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公法[2016]392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分局开展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经我局初步筛选,大岭山公安分局连续三年度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和东莞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县级公安机关优秀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意见,现就大岭山公安分局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予以公示。如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于2016年6月10日前致电东莞市公安局法制科(0769-23055319)反映情况。
2016年5月26日
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公法[2016]392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分局开展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经我局初步筛选,大岭山公安分局连续三年度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和东莞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县级公安机关优秀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意见,现就大岭山公安分局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予以公示。如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于2016年6月10日前致电东莞市公安局法制科(0769-23055319)反映情况。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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