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东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确认东莞市塘厦镇等见义勇为评定工作组推荐的杨京想等29名同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东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饶 冲
联系电话:0769-23055838,传真:0769-2233601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邮政编码:523000
东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