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虎门公安分局联合情报作战中心经过10天锲而不舍的走访摸排,成功抓获1名,破获1宗盗窃车内财物案,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双提升工作。
市民停车被盗2千余元现金
6月16日20时许,虎门公安分局110接警中心接到市民报案,称在虎门镇大宁社区某超市停车场发生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案发后,虎门公安分局联合情报作战中心立即派员展开侦破工作。侦查员通过回访事主了解到,6月15日18时许,事主叶某良(男,31岁)将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在该停车场后下车离开,至当日22时许取车时发现放在轿车储物箱内的2800元人民币被盗。
公安锲而不舍查清毛贼踪迹
侦查员根据事主反映的发案时间段,大量调取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倒查,发现了1名作案嫌疑人,随即根据嫌疑人逃跑方向展开循线追踪。但由于嫌疑人极其狡猾,专挑没有视频监控的小巷逃窜,为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但侦查员并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们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展开侦查工作,经过10天持续不断的视频路线追踪和实地走访摸排,终于摸清了嫌疑人的落脚点。一张无形的大网悄悄撒向犯罪嫌疑人。
便衣精心布控成功抓获毛贼
6月26日14时许,侦查人员根据摸排到的线索,到虎门镇北栅社区仁布控伏击,在一出租屋将嫌疑人谢某亮(男,31岁)成功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缴获汽车干扰器2个。
审讯,嫌疑人谢某亮供述,作案当日其在停车场发现事主正在停放小轿车,便使用干扰器对轿车车门锁进行干扰,待事主离开后即进入车内将财物盗走。目前,嫌疑人谢某亮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在公共场所停车,锁车时要拉一下车门,确认车已锁好,不要走远后再锁车,以防他人利用干扰器干扰锁车。同时,贵重财物应随身携带,不要留在车内,避免发生被盗情况。(虎门公安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