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事项
受委托的律师因诉讼等需要,可凭相关资料查询或核查境外人员最近一次申报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个人查询本人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二、所需材料
(一)个人提出查询本人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交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受委托律师提出查询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注明查询主体和被查询人,例如《补充材料通知书》,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3、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5、交验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年审有效期的,年审有效期由盖章日期起一年内有效),并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查询登记表》 —> 窗口受理 —> 签收
四、受理部门
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原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查询电话:12367
投诉电话:12367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